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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疫情停工,该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问:最近因为疫情,公司停工一周。听其他同事说,停工期间没有工资,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你好!根据国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因疫情原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2020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因疫情导致的停工停产,如停工时间未超过一个月的,企业按正常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停工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第二个月起,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另,广东省的规定是“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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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治儒法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